[明代]范景文
范景文(1587年—1644年),明末殉节官员。字梦章,号思仁,别号质公,河间府吴桥(今属河北)人。万历四十一年(1613年)进士,官至工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。崇祯十七年(1644年)李自成破宣府,烽火逼京师,众臣请帝南幸,范景文劝帝“固结人心,坚守待援”,不久崇祯自缢。范景文留下遗书曰:“身为大臣,不能灭贼雪耻,死有余恨。”后赴双塔寺旁的古井自杀。赠太傅,谥文忠。著有《大臣谱》、《战守全书》。 共202首诗词
[明代]方维仪
方维仪(1585—1668),女,字仲贤,安徽桐城人(今桐城市区凤仪里人)。明末著名女诗人、画家,所作有《清芬阁集》, 又辑历代妇女作品为《宫闺诗史》。其绘画师法宋代李公麟,尤擅长绘释道人物。特别是白描《观音大士图》形神兼备,许多人争相收藏。 共13首诗词
[清代]范承谟
范承谟(1624年-1676年),字觐公,号螺山,辽东沈阳(今辽宁沈阳)人,汉军镶黄旗,清朝大臣,大学士范文程次子。范承谟进士出身,曾任职翰林院,累迁至浙江巡抚。他在浙江四年,勘察荒田,奏请免赋,赈灾抚民,漕米改折,深得当地民心。后升任福建总督。三藩之乱时,范承谟拒不附逆,被耿精忠囚禁,始终坚守臣节。康熙十五年(1676年),范承谟遇害,后追赠兵部尚书、太子少保,谥号忠贞。 共4首诗词
[宋代]范浚
范浚(1102-1150),字茂名(一作茂明),婺州兰溪(金华兰溪)香溪镇人,世称“香溪先生”。绍兴中,举贤良方正。以秦桧当政,辞不赴。闭门讲学,笃志研求,学者称香溪先生。浚著有《香溪集》二十二卷,《四库总目》传于世。 共165首诗词
[宋代]范宗尹
范宗尹(1100年-1136年),字觉民,襄阳邓城(今湖北襄阳西北)人,南宋宰相。建炎三年(1129年),吕颐浩任相。范宗尹被召回,历任中书舍人、御史中丞、参知政事(副相),四年,代吕颐浩为相,授守尚书右仆射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御营使,年仅三十,史称“近世宰相年少,未有如宗尹者”。绍兴元年(1131年)二月辛巳,日有黑子,宗尹认为辅政无能,请求罢免,不许。晚年为秦桧所排挤,出京担任温州知州。绍兴六年(1136年),退居天台,不久卒,年三十七岁。 共7首诗词
[唐代]冯宿
冯宿,[唐](公元七六七年至八三六年)字拱之,(一作珙之)婺州东阳人。于唐代宗大历二年,卒于文宗开成元年,年七十岁。贞元中,与弟定并登进士第。初为徐州张建封掌书记。长庆时,由比部郎中进知制诰。历工、刑二部侍郎,累封长乐县公,擢东川节度使。疾革时,适将断一重刑之案,家人请宥之。宿道:“命修短,天也。吾不敢挠法以求佑”!卒,命薄葬,悉以平生书纳墓中。谥曰懿。宿著有文集四十卷,《新唐书志及旧唐书本传》传于世。 共3首诗词
[明代]方豪
方豪,明浙江开化人,字思道。正德三年进士。授昆山知县,请免民间积欠田赋。迁刑部主事,以谏武宗南巡,跪阙下五日,被杖责。官至湖广副使。有《棠陵集》、《断碑集》、《蓉溪菁屋集》。 共4首诗词
[宋代]范纯礼
范纯礼(1031年~1106年),字彝叟,一作夷叟。参知政事范仲淹第三子,右相范纯仁之弟。北宋大臣。吴县(江苏苏州)人。以父荫为秘书省正字。哲宗元祐中,召为光禄卿,进给事中。后改天章阁待制、枢密都承旨,出知亳州。徽宗立,以龙图阁直学士知开封府,擢尚书右丞,罢知颍昌府。崇宁中,贬静江军节度副使,徐州安置,移单州。五年,提皋鸿庆宫,卒,年七十六。谥恭献。《东都事略》卷五九、《宋史》卷三一四有传。 共2首诗词
[宋代]范质
范质(911年—964年),字文素,大名宗城(今河北邢台市威县)人。五代后周时期至北宋初年宰相。后唐长兴四年(933年)登进士第,官至户部侍郎。后周建立后,历任兵部侍郎、枢密副使等职。显德六年(959年),周世宗病危,托孤于范质等人。获封萧国公。乾德元年(963年),封鲁国公。次年罢相。同年九月去世,获赠中书令。范质曾主持编定后周的《显德刑律统类》,宋代第一部法典《宋刑统》直接来源于此法典。著有《范鲁公集》、《五代通录》等。 共2首诗词
[清代]冯舒
冯舒(1593~1645)明末清初学者、著名藏书家、刻书家。字己苍,号默庵,别号癸巳老人,自号孱守居士。江苏常熟人,冯复京之子,冯班之兄。幼承父教,笃志于学。年四十,谢诸生,与弟班并自为冯氏一家之学,吴中称为“海虞二冯。”顺治年间,常熟县令瞿四达贪赃枉法,有诸生黄启耀等人上告县令贪状。冯舒因揭露邑中漕粮弊端,瞿四达忌之,指控他的《怀旧集》手抄本自序中只书“太岁丁亥”,不列清朝国号年号。并摘其诗中忌讳语,冯舒反被罗织讥讽朝廷之罪,屈死狱中。 共12首诗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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